交通事故处理完对方又做伤残鉴定
九江市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25
针对您提出的对方在交通事故处理完后又做伤残鉴定的问题,首先需明确,这次鉴定结果在程序上并无直接无效的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关于损害赔偿的原则,伤残鉴定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。若对之前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或伤情发生变化,法律并未禁止进行二次鉴定。但需注意,二次鉴定需遵循法定程序,且其结果需经法院审查认定后才能作为赔偿依据。因此,这次鉴定结果的有效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及法院认定来判断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处理对方在交通事故处理完后又提出的伤残鉴定问题,您应:1. 核实对方提供的伤残鉴定报告的合法性、真实性及有效性;2. 如有必要,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,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;3. 根据法院认定的鉴定结果,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,或依法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对方在交通事故处理完后提出新的伤残鉴定结果,您可采取以下措施:首先,要求对方提供鉴定报告的详细信息,包括鉴定机构资质、鉴定过程等;其次,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,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或请求专家证人出庭质证;最后,根据法院认定的鉴定结果,调整赔偿方案。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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